文字加油站:有很多事,我只能,接受、釋懷,然後放下。

 
      認識我的人應該都知道我有看《愛·回家》,一套很長的短劇,每集20分鐘,至今已有700多集。我從還沒畢業在上海追到現在,哈,馬壯的第三個女朋友都快出現了?(會是Lovely嗎?)人家常說人生如戲,在現實生活中,有人可能在三年內換了幾個伴侶,也有人是10幾年同一個人的。然而,也有人一直單身,也許是放不下,也許是還沒遇到對的人。

       過去的我很執著。我老是認為,有些人,只要你認定了,不管是對的錯的,不管他還愛不愛你,我都必須堅持。我的堅持,有可能不是因為我愛他,而是我放不下我們之間曾經許下的諾言。我在你轉身離開時,用盡全力地去生活。我讓自己獨立堅強地去生活、開始擺脫路癡的自己、我不讓自己多說廢話(孤僻躲起來)、我讓自己認真念書……這一切,為的是證明給你看,我做得到,爲了愛,我可以不顧一切。

       但想深一層,這一些,就算不是打著“我很愛你“的名義,也是我本來就應該做的。如果沒了你,我就變得沒這些動力,沒這些原則的話,我充其量就是你身邊的寄生蟲而已。雖然我想通了,雖然我看似變強大了,但內心依然自卑得很。我心裡的惡魔依然常常跑出來跟我說:“你變得多好都沒用的,你依然是被人拋棄的可憐蟲,不是嗎?”而每個被舊情吞噬的時刻,我還是無法釋懷,那個就這樣被丟下的痛苦。

      可在31歲的來臨前,我突然想通了一件事。因為一個人,我放下了對你的執著;也因為這個人這件事,我解開了自己給自己的枷鎖。我清楚地意識到,想從一個井跳進去另一個井,其實用的是同一個方式,是我自己沒察覺而已。高喊著“我很痛”、“我很害怕”,其實不過是因為我在這口井呆得很久,呆得很安全,一點也不想離開。哪怕當初那個一起在井里的人已經跳出去,離開了,我依然想站在原地。原來,這一切,正正是——作繭自縛。

     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。就算過去我沒覺得自己多可憐,但那個一直呆在原地舔傷口的自己也真的夠可恨。我想我該看清的是,不管多不捨得,不同路的兩個人,是不可能一起走到終點的。而我現在終於可以,跳出這口井,瀟灑地走眼前的路。至於前方會出現什麽人,我不知道。起碼,我享受現在一個人的風景。
 


馬壯和尹德茹這一幕,叫人難過也叫人心碎。雖然有些人你很愛,但還是不得不分開。或許這就叫做有緣無分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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