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字加油站:我希望自己有一顆傳教士一般的心,對文學的熱愛簡直就像是一種宗教式的信仰。

       我覺得自己是個對小孩不太有“感覺”的人。我可以對身邊的朋友很好,看到什麼會想到買給他們,可唯獨對生活中多出來的“小朋友”沒多大的表示。或許我真的是一個很慢熱又很奇怪的人,要跟對方認識很久很久,或覺得我們特別有緣分,我才會表現得稍微熱情。

      懺悔完畢⋯⋯那麼長的開場白,其實主要也是為了反省自己作為姑姑,對姪兒的關愛實在是非常少。他們一位3歲,一位滿一歲,但我買給他們的玩具或書本,應該,嗯,不到3樣?!
 
姑姑自我檢討後,決定以後每個月回家,都要帶上一兩本故事書,好讓他們跟我一樣愛看書!

慷慨大方地買了兩本,結果一張百元大鈔就飛走了。我親愛的姪兒們,你們以後就直接看姑姑架子上的書,不要看童書好不好?學學我7歲讀《汪洋中的一條船》、12歲就看完《傲慢與偏見》好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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